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以制度构建全力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双提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省司法厅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深入调研,起草《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实施方案》强调,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全员大轮训,确保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60学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做好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等。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国务院部署的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强化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保障。推进行政执法与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经费保障,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创造条件。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升站位、加强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司法行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要加强宣传、总结经验等措施,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技能经验交流活动,形成浓厚氛围。
稿件来源:湖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