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3月15日,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的“3·15”维权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设立了专门的消费者维权服务窗口,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
消费者维权服务窗口配备法院工作人员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指导服务。无论是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还是面对其他消费纠纷,消费者都可以向服务窗口咨询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的途径。服务窗口将耐心解答消费者的疑问,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维权服务窗口将作为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的渠道之一。消费者可以向服务窗口提交投诉材料,包括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等。服务窗口将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服务窗口还将提供调解服务,帮助消费者和商家协商解决纠纷,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通过投诉和纠纷解决渠道,消费者可以更加便捷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决消费问题。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开通消费者维权服务窗口,服务民生,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以及投诉和纠纷解决渠道,服务窗口将帮助消费者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维权能力,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