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检察院下发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有关方案,明确于今年3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通过依法高质效办理一批案件,并结合办案制发一批高质量检察建议,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聚焦依法惩治犯罪、能动履行职能、着眼良法善治等重点方面,27项工作举措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各项业务,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在专项行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恶犯罪;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慎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加强涉企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开展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依法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诚信环境;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使企业减轻和早日摆脱讼累;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机制,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促进第三方机制运行,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要全面摸排所有涉企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进指导办案,逐个对账销号;要梳理分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要通过办案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各类服务企业活动,使企业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