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有效履行、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更加规范进行,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会同瑞昌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致力于打造诉讼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 《通知》从“三个制度、两个加强”(即健全告知制度、健全联络员制度、健全案件审核制度和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详细规定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操作程序,并明确了法院和司法局各自工作职责。 下一步,瑞昌市法院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宣传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知晓率和覆盖面,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化解纠纷的首选方式,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解纷服务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