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重大水利风险,切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走稳走实,延庆区纪委监委主动靠前,由委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督导工作,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河道及水库水毁修复项目“一督到底”,确保救灾资金用到实处。
一是紧盯救灾资金使用,重点监督。围绕救灾资金使用,加大对财务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力度,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安全。灾后重建项目开工前,区纪委监委紧盯设计施工方案、资金拨付等情况,详细了解救灾资金拨付金额、具体用途、分配方式等重要内容,严把救灾资金廉洁关。同时,重点关注护坦护坡修复、水利设备更换等环节项目资金使用,严防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全程监督。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河道及水库水毁修复项目,持续加强监督。自修复工程开工以来,针对“23·7”灾后水毁修复项目工程对3个重要点位先后4次开展检查,督促区水务局从进度、质量、安全“三个维度”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通过紧盯防洪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计划、方案、招标、组织、进度、安全和质量等方面开展“立体式”监督检查。
三是深入实地检查督导,跟进监督。由委领导带队,采取“室组”联动监督模式,与区水务局实地到玉渡山水库、佛峪口水库等重要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实地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工程资金用途、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等情况跟进监督。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信息和河道清淤、护坡修复等作业流程,检验护坡、河道等修复成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工作。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监督,对河道、水库修复后的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强有力监督保障水利设施稳定可靠。(文/贾思琪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