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公传发〔2023〕265号)要求,经各设区市公安局研究,推荐以下18家单位参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具体如下:
(一)市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
(二)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福清市公安局
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
石狮市公安局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
明溪县公安局
建瓯市公安局
长汀县公安局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三)基层所队执法示范单位
福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厦门市公安局灌口派出所
云霄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晋江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法制大队
大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武夷山市公安局景区派出所
龙岩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
周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3日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093191
传真:0591-87093190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邮政编码: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