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更好服务保障美丽中部、美丽湖南建设。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秦明兰主持会议,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罗青作动员部署。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段成钢,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谷本华,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分党组成员、驻会副主任廖瑞芳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长株潭生态绿心是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绿色湖南的闪亮名片,已纳入国家都市圈规划和中部地区崛起战略部署。要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切实增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协同守护好长株潭生态绿心这个“城市之肺”。 会议强调,要牢记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提升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质效。坚持诉前与诉讼并重,着力解决生态绿心保护突出问题。一方面,要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紧紧围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全面摸排、梳理、研判线索,优先通过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诉前程序消除分歧、形成共识,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要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未解决问题、生态绿心公益损害仍在持续,以及民事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损害严重、无其他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的案件,要通过“诉讼”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会议强调,要汇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画好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同心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省市检察院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相关市县检察院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要加强跨区域跨流域协同联动、执法司法联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涉生态绿心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和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建立生态绿心地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要探索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运用于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推动解决一些难点、堵点问题。主动邀请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办案。 会上,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检察院及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协作机制的意见》。长沙市检察院检察长、长沙铁检院检察长作了表态发言。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7/63/13683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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