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行诉源治理、案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力求以最优质量、最少程序、最佳效果实质解决纠纷,确保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司法服务保障做实做细。
“没想到,在很短的时间内,塔山法庭就把我们8个案子处理完结了。调的调撤的撤,快刀斩乱麻,极大地减轻了我们企业的负担,让我们能够轻装上阵安心抓生产经营。”法庭“一口气”办理完8起案子,某木器公司负责人连连称赞塔山法庭的“三源治理”。
下好诉源“先手棋”
诉源治理是指在纠纷产生之前,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塔山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积极强化“请进来”策略,特邀塔山阻击战纪念馆退休馆长李洪升担任法庭特邀驻庭调解员。
今年初,法庭受理了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某装饰工程公司、某物资经销处、某建材有限公司共计3件案件。“3个案件,如果按照正常的开庭进度,会耗费很长时间,为涉案企业带去极大的诉累,根据案情,我们认为完全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处理,使几家公司都从案件诉累中解决出来。”塔山法庭庭长苏晴说。
塔山法庭将3件案件委派给了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李洪升了解案情后,立即找到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其说明以诉前调解方式处理纠纷的经济性和隐私性,找到三案原告分别说明诉前调解方式处理纠纷的高效性和便捷性。3起案件最终均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真正实现了“抓前段、治未病”和“医之于无病前”。
调查案源“走进去”
案源治理是指在纠纷产生后,通过优化案件分配和调度,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不仅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正司法,更要积极走出法庭,深入企业、社区、农村等社会基层,主动了解群众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塔山法庭以“走进去”的工作策略解决案源治理问题。
塔山法庭受理了辖区某木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8件案件后,庭室两名员额法官深入企业内部,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困难诉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全链条联动解纷措施,8件案件全部以调、撤方式结案。
在这8件案件中,有6件是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法庭在诉讼过程中,及时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得案件得以即时履行完毕。1件金融借款案件,法庭通过调解,使得木器公司偿还了拖欠的利息和违约金,并增加了抵押物,原告方因此撤诉。1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庭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庭外以物抵债的协议,原告最终撤诉。
培育执源“诚信花”
执源治理是指在判决执行阶段,通过完善执行机制和手段,提高判决执行效果。是被动执行还是主动履行?一字之差,在于如何“抓源”。塔山法庭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以保促执当先导,全面推动执源治理深度开展。
塔山法庭制发了《财产保全权利义务告知书》,将财产保全的相关权利、义务、条件和特殊提醒事项悉数告知,引导和警示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推动建立立、审、执一体化的法庭,与连山区法院执行局联合开展执行法官驻庭工作制度。通过向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未主动履行可能面临的经济风险、信用风险和司法风险,促使当事人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
此外,塔山法庭还致力于用法治力量塑造“诚信文化”,为诚信“背书”,助推社会信用建设,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积极推进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倡导和鼓励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