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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检察“数字先锋”团队:逐浪“数字蓝海”,永远在路上

发布时间:2024-03-31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由中山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担任负责人、市区两级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和市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骨干组成的“数字先锋”团队,聚焦行政检察监督领域,自主研发多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其中,研用的土地违建执行监督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广东省检察机关十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数字先锋”团队的检察技术人员与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探讨建模路径。

  作为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中山市实行市直管镇体制,长期以来,多数行政职权由市级行政机关行使。根据同级监督原则,大量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都集中到市检察院,基于镇街区域划分设定的两个基层院行政检察部门缺乏直接监督的线索来源。“针对此问题,我们实施上下一体融合履职,有效解决了监督线索‘倒挂’问题,但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院主动挖掘监督线索的积极性?”面对出现的新问题,中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数字办主任何泳东介绍说,该院对标高质效办案新要求,多次研究部署,通过研发运用法律监督模型,帮助基层院行政检察部门主动出击,批量获取监督线索,有效赋能行政检察部门一体综合履职。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组建一支既懂办案又懂技术、既懂建模又懂推广的数字检察团队,成为中山市检察机关依托数字赋能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的首要抓手。2023年初,中山市检察院从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和检察技术部门选拔4名业务骨干,由何泳东担任团队负责人,该市检察机关第一支数字检察团队“中山检察‘数字先锋’”应运而生。

  学习:以理念更新提升工作创新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检察工作中已经得到大力推广和应用,但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检察人员还未完全抛弃‘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观念,传统法律监督模式被动性、碎片化、浅层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何泳东说,团队组建之初,就反复强调学习的重要性,建立线上不定时学习交流和线下定点集体学习机制,团队成员每周在市检察院分享学习心得,结合工作开展讨论。

  团队组建后,大家都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通过学习持续强化大数据意识,努力把数字办案作为工作常态、工作思维和工作习惯。“大家都是新手,刚开始接触数字检察时,缺乏操作参考路径,只能边做边学,广泛搜罗全国各地关于数字检察的报道、案例和经验材料,通过学习寻找有效的工作切入点。”中山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马佳娜回忆道,“‘先锋’团队就该有先锋的态度,我们坚信‘凡事就怕认真二字’,学习可以追赶先进,甚至弯道超车。”

  团队成员通过学习提升了数据思维,也打开了工作格局,尤其在整合数据资源方面,更加重视内部数据的挖掘。团队参与筹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数据治理分析系统,通过建设检察业务“数据池”,对各个渠道获取的电子数据统一进行归集管理,激活“沉睡”数据,实现数据整合、查询、溯源、共享、返还和类案数据分析等功能,为数字检察智能化办案打好数据基础。同时,团队在获取使用外部数据时坚持“是否必须、是否可行、是否管用”的原则,注重数据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聚焦:从主责主业中明确模型构建路径

  “研发模型要发现的是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不仅仅是发现执法之前的违法行为。”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冯宝华介绍道,团队建设模型的重点,就是聚焦行政检察监督这一主责主业。

  基层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面临案多人少、时间紧迫的问题,如何通过模型提升监督质效是团队成员常常思考的问题。

  在2023年3月的一次团队集体学习会上,冯宝华提到一起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该案于2014年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但直至2019年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办理该案时,涉案的违法建筑物仍未被拆除,土地违法状态持续5年之久。经过交流相关案件办理心得,大家一致认为,非法占地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普遍存在“裁而不执”、监督线索发现难等共性问题。

  如何确保个案强制执行到位?如何有效挖掘类案监督线索并推动溯源治理?团队成员反复研究并不断推倒重来,最终逐步搭建形成土地违建执行监督模型,通过执法数据公示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国家地理信息等平台采集土地行政执法数据、司法裁判数据和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筛选、碰撞、比对,有效打破“裁执分离”案件中司法裁判与行政执行的数据壁垒,批量发现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裁而不执”的监督线索,降低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的人力和时间成本,有效推动相关部门退还土地33万余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29万余平方米,恢复耕地7万余平方米。该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

  2023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为做实反向衔接工作提供了指引。团队经讨论决定,对2021年以来全市全部不起诉案件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摸底,研判近三年刑事不起诉案件的案件规模、分布领域、涉及罪名和数量,以及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及回复的情况。结果显示,该市反向衔接工作不畅问题较为突出,监督缺口较大。对此,团队成员根据摸底调研梳理的数据尝试进行建模,并确立“数据筛查—分类函询—数据建库—比对识别—分类交办—类型化监督—跟踪督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系统治理”的路径方向,研发应用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类型化监督模型。依托该模型,该市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成功对245件违法行为所涉行政监管领域执法类案检察意见进行类型化监督,批量解决不起诉案件存量大、行刑衔接不畅问题。

  “法律监督模型建设的主体在办案一线,应用场景也在办案一线,但事实上,大部分模型建设不需要复杂的碰撞规则,也不需要专业的技术软件,更多的是运用表格函数、文字检索、数据分析等就可以解决问题。”中山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科科长刘昊说道,只要检察官善用数据,敏于从个案办理中发现异常现象、异常数据,从中梳理出一般特征、数据需求和碰撞方向等规律性认识,适当运用数字工具,就可以研发出标准规范、简单易行、建用有效的法律监督模型。

  应用:以检察监督助力社会治理突破

  “法律监督模型往往起源于个案监督,但模型研发的目的应该是实现类案监督的突破。”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谢韵航说,团队注重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价值和可推广性,努力实现办理一案、监督一批、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2023年上半年,谢韵航办理了一个“奇怪”的申请监督案。该案申请人系常年居住在偏远农村的聋哑人,后经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莫名被登记为中山市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因该公司的民事纠纷案成为法院强制执行对象。最终,该案通过行政检察监督撤销了原有的工商登记。

  办结此案后,谢韵航并未停止思考,此类情况不仅增大了工商登记部门的监管难度,又实实在在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更容易受骗,缺乏维权意识,被冒名后极易卷入公司的违法经营及债务中,是社会治理的难点。如何有效发现这类线索并开展精准监督?谢韵航与团队成员经过深入讨论,决定以该案为切入点研发模型。首先,依法调取该市商事主体的工商登记信息,将工商登记信息与全市低保人员信息碰撞,筛查出疑似冒名进行工商登记和冒领国家低保金的线索,目前已筛查出线索46条、立案3件。然后,将工商登记信息与残障人员信息碰撞,筛查出疑似被冒名进行工商登记的线索。同时,检察机关还与市残联积极协作,对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障人士开展法治宣传,堵塞被冒名进行工商登记的漏洞。

  与上述案件类似的法律监督模型还有很多在研发和应用的“路上”,全市检察机关越来越多的检察官在“数字先锋”团队的引领下,主动将数字思维运用到办案实践中。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已创建并投入应用27个模型,办理案件2600余件,打造了一批具有可推广性的数字模型,初步形成数字检察的规模效应。

  “经过实践检验,我们发现‘检察业务骨干+检察技术骨干’是组建数字团队的一种有效模式。”何泳东说,全市两级检察院正在参考这一模式,积极探索组建更多业务领域与检察技术融合发力的数字团队,为全市检察机关逐浪“数字蓝海”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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