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民主法治 > 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十七)

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十七)

发布时间:2024-04-0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促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明确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各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要求,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清廉单元”建设的融合结合,形成各自有抓手、有特点、有质效的清廉行动。

  话担当、谈举措,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省级有关部门对此有什么话要说→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

  奋力开创云南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

  吴世雄

  清廉云南建设,是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是推动我省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实施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纪委监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推动政治监督“护航行动”,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充分展现了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的“云南现象”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省民族宗教委认真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工作要求,锚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夯实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推进全省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要求,不断增强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清廉民宗”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按照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安排,围绕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开展监督将继续作为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的重点内容。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按照省委的工作要求,坚决扛实示范区建设的政治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云南各项工作的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各项工作,奋力开创云南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404/12770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