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市直部门“一把手”警示教育大会,昆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结合近年来市管干部“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专题纪法教育。
昆明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和警示教育,通过采取谈心谈话、列席会议、推动建章立制等方式全面压实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开展谈心谈话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方式。昆明市纪委监委印发《市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谈话、市纪委同下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工作方案》《关于对昆明市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暂行办法》等,明确谈心谈话机制。近期,昆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针对自然资源部例行督察、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4个县区党委、纪委监委负责人及2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集体谈话,直指问题。
该市充分利用巡视巡察做实对“一把手”的监督,将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履职情况作为工作重点。在巡前向市级分管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巡中加强监督融合,广泛开展巡审结合、巡纪联动,对照对“一把手”巡察监督清单深入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后由市委常委、市级分管领导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一把手”开展常态化约谈提醒,通过出具“政治画像报告”、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进一步压实“一把手”责任。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了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原“一把手”冯某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涉案人已被严肃处理。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牵头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35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通过列席驻在部门的党委(党组)会议,全面监督部门“一把手”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履职尽责和遵规守纪情况。“我们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重点监督在重要议题讨论中主要领导是否落实末位表态要求、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纪等。”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陈艳坤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