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修订完善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优化30条司法服务措施。
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升级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具有辽宁特色的行政争议化解平台。依法审理医疗健康服务、文化旅游体育服务纠纷,促进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建设。
在坚决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方面,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建设。稳妥审理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促进培育新质生产力。妥善审理涉及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各类案件,助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新高地。
在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县域经济主导产业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各类案件,助力发展生态休闲和度假旅居产业。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
在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依法审理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纠纷,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推动共建辽河、浑河、太子河流域生态走廊,保护生物种群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依法审理涉碳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妥善审理冰雪经济案件,为第十五届全国冬运会提供司法支持。
在推动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创新RCEP协定司法服务,服务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建设。推广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建设经验,努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优化调整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布局,为推进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和沈阳中德、中俄产业园建设等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在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方面,做实交叉执行,深化审执分离改革,促进执行提质增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防范于未然、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力提升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深入推进智慧诉讼服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