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行为会占用企业资金,降低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效率,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近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在办理包某某等10人涉嫌职务侵占案过程中,兵分两路,利用周末时间,奔走于沈阳市6家银行,将7名涉案人员8张银行卡内共计1160余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冻结,及时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不易,更需要法治的呵护,检察机关肩负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履职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依法、能动履职,深化“检察护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高质效的追赃挽损工作,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办案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