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综合治理,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会昌建设,近年来,会昌县法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构建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的多元解纷新模式,变末端成诉为前端治理。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361件、收案数同比下降7.6%,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下降14.6%,信访案件数同比下降15.8%,案件源头治理成效明显。 以“诉源”为总抓手,舒活能动司法“神经末梢” 一是落实“法官进网格”和“一村一法官”制度。全面构建起全域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格体系,将68名正式干警加入全县276个行政村居、网格微信群为群众答疑解惑,定期组织干警进入村居和网格上户走访,进行矛盾摸排化解和“纾困解难”活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于未诉。二是常态化开展“圩日法庭”活动。以开展“圩日法庭”活动为抓手,变“坐堂审案”为“送法上门”,重点选取婚约彩礼、相邻权纠纷、交通事故、电信网络诈骗等典型案件,深入乡镇集市、偏远村居、驾校学校等地开展巡回审判40次,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示范效果,助力矛盾纠纷在源头快速有效化解和乡村和谐稳定。三是用好用活司法建议。针对婚姻家事、未成年人犯罪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主动向县妇联、中小学校等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79份,相关建议回复率及采纳率均为100%,助力堵塞行业漏洞,有效降低类案发生、减少诉讼增量。 以“案源”为突破口,构建纠纷化解“全科门诊” 一是主动融入县域平安建设工作。制定《会昌县人民法院涉诉纠纷委派调解工作规定》《会昌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5项制度规范,积极参与全县“无讼(少讼)村居”创建工作,努力推动万人成讼率等指标纳入全县平安建设考核,全力筑牢多元解纷制度体系。二是做大做强多元调解工作。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汇聚调解合力,用足用好“1+4+N”的诉调对接体系,既“走出去”指导和支持行业调解等解纷力量,又结合实际把解纷资源“引进来”参与成讼案件化解工作,变“单兵作战”为“同题共答”。2023年,累计调撤各类案件2315件,调撤率达59.03%。三是做实做细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实质解纷”,努力实现服判息诉息访、案结事了人和。2023年,案件服判息诉率94.22%、全市法院第3,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1.14%、全市法院最低,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有效从案件质量、案源治理上减少了信访问题的产生。 以“执源”为着力点,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米” 一是创新成立全市首家执行和解中心。纵深推进执源治理,率先成立全市首家执行和解中心,建立执行和解前置机制,推动更多执行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3年,成功执行和解案件268件,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下降至45.08%、全市法院最低。二是创新成立全省首家人民法庭执行事务中心。深化运行人民法庭直接参与执行机制,构建“立审执”全链条、闭合式运行模式,进一步提高诉前和诉中保全比例,做实判后督促履行和“执行不能”风险预先告知等工作,助力执行质效逐年攀升。2023年,执行完毕率56.36%,执行到位率68.90%,执行质效连续4年位居全市法院第一、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让法院“减案”、让群众“受益”的良好效果。三是创新成立全省首家执行工作站。联合县公安局成立全省首家执行工作站,联合查人找物、打击拒执。构建打击拒执“公诉与自诉并行”新格局,2023年共向县公安局移送拒执公诉案件9件9人,自诉立案95件107人,打击拒执力度全市最大、成效最佳,充分彰显了拒执罪震慑作用,有力兑现胜诉权益,涉执信访、执行异议、民意投诉等“衍生案件”数量大幅减少。 以“访源”为新路径,夯实良法善治“堤坝防线” 一是积极开展院领导大接访、大走访、包案化解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四下基层”工作法,全面摸排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风险隐患,坚持“有信必复”,2023年累计推动实质性化解各类信访案件19件。二是深入开展长期未结积案动态清零工作。持续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动态清零,杜绝“边清边积”,2023年以来,推动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4件,最大程度降低了因案件长期未结引发负面舆情和信访风险。三是持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注重司法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温度,坚持“应救必救”,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纳入救助范围,2023年联合市中级法院、县委政法委对7案10人进行司法救助、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32.81万元,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四是高质高效办理民意工单。依托12368民意受理热线和赣法民意中心两个平台,积极回应群众各类诉求,高效办结各类民意工单337件,有效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了诉讼、信访案件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