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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烦躁,男子竟从5楼往下扔钢管、铁锤、电钻!

发布时间:2024-04-05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酒后心情烦闷

  他竟从5楼往下

  扔钢管、铁锤、电钻

  案情回顾

  2023年11月3日晚,谢某酒后因工人上门向其讨要工钱,心情烦躁。为发泄情绪,谢某不听劝阻,先后将家中的一根钢管、一把铁锤、一个电钻等物品从客厅窗户扔向楼下(楼下为小区主干道)。​

  钢管将楼下停放电动车的雨棚顶砸烂并掉落在附近路面上,铁锤和电钻砸落在四楼防盗窗雨棚上。之后,谢某还将家中杂物点燃。案发后,谢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

  法院审理

  乐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犯高空抛物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谢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确认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犯高空抛物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每一位公民都应该

  主动提高法治意识、防范意识

  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401/2024040156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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