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内,工作人员轮番讨论如何进一步开展工作;办公室内,业务员不断打电话对接客户……刚开年,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内一片繁忙景象。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在2023年,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曾经过得惊心动魄,甚至经历了一场破产风波。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在三亚中院召开。(三亚中院供图)
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经济产业发展,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当地政府开启了一场我省首例旅游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抢跑赛”。经过努力,该案仅用时179天,便引入投资资金12.3亿元,纾解债务超过63亿元,有效保护了逾4万名中小股东的权益,最终化险为夷。
该案系三亚中院首次适用预重整程序,并采取上市公司母子公司协同审理的重整案。
没有案例参考
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时至今日,我们仍觉得这是一个奇迹……”每当回想起凯撒旅业破产重整案,该案承办法官、三亚中院立案庭庭长梁泽感慨万分。
凯撒旅业作为海航集团关联企业,作为我省唯一的旅游业上市公司,对自贸港旅游产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凯撒旅业主营业务遭遇重大冲击,出现营业收入大幅萎缩、到期债务无法清偿、诉讼缠身等困境,且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审计,凯撒旅业单体资产负债率高达296.13%,而且还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7亿余元的问题。当时,恢复企业经营能力和解决违规资金占用问题,成为摆在凯撒旅业面前的两道难关。”梁泽介绍。
2023年6月25日,三亚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凯撒旅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三亚中院申请对其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对其进行预重整。
“这可是全国首例旅游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没有案例参考,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那时的梁泽深感压力之大,一旦公司破产、股票退市,全体职工将会面临失业,4万余名中小股东投资会受损,也会对三亚旅游产业结构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要避免退市,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通过重整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净资产为正。
也就是说,留给三亚中院对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完成重整的时间只有半年。可破产重整案件本身周期就较长,上市公司的重整流程更为复杂,除了要制定可执行的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同意,还要在各相关部门间层层报批。
那时,梁泽心里犯起了嘀咕,时间这么短,怎样才能确保重整成功?
进行预重整
7个案件、程序同步推进
经过一系列准备工作,2023年7月3日,三亚中院决定对凯撒旅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三亚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的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同时吸纳两家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经验丰富的业内大型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成员单位,在管理人内部架构上形成基础工作明确分工、工作成果相互复核、重大事项相互补位的工作机制。
“重整,我们知道。但预重整又是什么?”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也是三亚中院首次适用预重整程序拯救破产企业的重整案件。
梁泽介绍,所谓“预重整”,是介于“庭外重组”和“破产程序”之间的一种衔接机制。在重整程序启动后,以重组方案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并提交法院依法审查批准,这样便重整成功。
于是,为一揽子解决凯撒旅业及其子公司的问题,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并与北京高院协调,决定由三亚中院协同审理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重整案,7个案件同步推进。
确定了具体事项,可接下来要如何实施?又成了摆在梁泽等法官面前的一大难题。“预重整期间,我们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经过严谨的招募及遴选程序,经对投资人反向尽调并经过充分市场化协商,最终引入了10家企业作为财务投资人,引入资金12.3亿元。”梁泽介绍。
之后,三亚市政府领导带领梁泽等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多次到北京拜访证监会、向最高法沟通汇报,最终,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取得证监会出具的重整无异议复函和最高法同意的重整批复,为后续重整“抢出”了宝贵时间。
历经半年“生死渡劫”
企业“重获新生”
拿到所需相关文件后,三亚中院不敢懈怠,几乎“火力全开”。
2023年10月28日,正式裁定受理对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
12月1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12月8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12月29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裁定终结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至此,各项负债总额超63亿元的凯撒旅业在历经了半年的“生死渡劫”后,涅槃重生。就连该公司的负责人都惊叹,案件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有效衔接,创造了上市公司重整的奇迹。
“179天,完成本案审理;117天,完成正式重整前的各项前期工作;41天,完成从受理重整申请到批准重整计划;21天,完成重整计划执行,顺利终结重整程序。打造了我省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新速度’,也是上市公司母子公司协同重整的‘新速度’。”梁泽激动地说。
在审理凯撒旅业及其6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三亚中院知责尽责,知重负重。其间,三亚中院优中选优组成审判团队,并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多次组织讨论预重整程序与司法重整程序的有效衔接,在充分保障各环节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以倒计时的方式制定缜密的工作计划,攻克了一个个预重整转重整中的难题。
“如果没有省市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帮助,案件审理根本没法如期完成。”三亚中院副院长王娜表示,案件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府院联动机制的充分运用,一方面是获得最高法及证监会对公司重整支持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是引入投资人的决定因素。
“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在三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光亲看来,该案将预重整程序、协同审理模式、以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等制度成功运用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案件审理既挽救了企业,又加强了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实现了以破产审判“小切口”,助推营商环境“大发展”,为预重整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麦文耀 肖瀚 赵世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