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最新发布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省政府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和23个省有关部门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秦皇岛、邯郸、张家口、承德、邢台、廊坊、衡水、唐山、保定和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民政厅、省供销社、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地矿局、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良好单位
石家庄市政府。
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合格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沧州市政府。
根据2023年签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予以奖励。希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以优秀单位为标杆,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面完成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