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10日讯(记者 张兴诚 通讯员 阮占江 帅标 曾许一 邓慧)近日,湖南省委巡视办与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同意,要求各市县巡察办以及各市县委依法治市县办参照执行,这标志着湖南全面开启了各级党委巡视巡察机构与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协作的工作。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协作机制和工作保障等3个部分。强调要畅通联系渠道,强化巡视监督与法治督察的协作配合,推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意见》建立了准备工作协作机制、现场工作协作机制、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协作机制等3项机制。在准备工作机制方面,规定了省委巡视机构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加强人员互派互助、开展业务辅导和交流等内容;在现场工作协作机制方面,规定了提供巡视业务协助、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强化同步进驻会商等内容;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协作方面,规定了共同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合力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化法治督察问题的巡视等内容。 为做好日常沟通联络,《意见》还明确了协作双方的具体承办部门和专门人员力量。 目前省委巡视办已专题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了上轮巡视发现的需合力推动解决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正在开展的湖南省委第六轮巡视,已将法治建设作为巡视重点内容,下一步省委巡视机构与省委依法治省办还将按照《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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