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是指哪些案
所谓“小案”,主要是指常见多发、更贴近群众生活的十种类型案,即涉及教育领域、就业领域、医疗领域、安居领域、养老领域、婚姻家庭领域、环境保护领域、安全生产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及其他易引发关注的敏感“小案”。“小案”不小,件件关乎民生,件件牵连民心。
日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小案”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共五部分,针对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从“小案”内涵、“小案”类型、处理好涉及“小案”的五个关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及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指引。
据了解,《工作指引》的制定是大连法院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关于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的部署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如我在诉”就是要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法官不仅要依法居中裁判,还要多想想,如果我是当事人,希望法院怎么做?要以办好民心“小案件”,彰显为民“大情怀”。
《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了处理好涉及“小案”的五个关系。在“小案”办理过程中,要切实处理好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居中裁判与能动司法、法律适用与自由裁量、专业审判与服务群众、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环节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