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鹤岗市司法局发挥公证和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推动解决“僵尸企业”执法文书送达难的问题,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鹤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鹤岗市市场监管局工农分局拟对本辖区412户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僵尸企业”进行立案调查,但在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时,执法人员未能与上述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执法文书送达成难题。
按照《鹤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要求,鹤岗市司法局指派两名公证员参与执法文书送达全过程,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历时10余天共同对412户“僵尸企业”逐一上门勘验核实,并对政府网站执法文书公告送达进行公证,依法客观公正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