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祚传,字统一,1903年8月出生,云南大姚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云南省特委、临委委员、特委书记等职。
赵祚传(1903.08.20—1929.03.29)
赵祚传烈士的廉洁、奉献与担当
“廉者,政之本也。”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廉洁奉公,就是保持共产党人艰苦朴素、公而忘私的光荣传统,从不以功臣自居,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贪图享受,守纪律、讲规矩,生动体现了共产党人应有的道德风范。赵祚传烈士就是云南地方党史上无数个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共产党人代表之一。
赵祚传从小体质单弱,年未及冠却常常与“药罐子”为伴,在读书时同学们就给他起了个外号“老干人”,就是因为他很早患有胃病,消化不良,身体干瘦孱弱。参加革命后,他对自己的病情无暇顾及,终日忙碌,抱病工作。1928年,在白色恐怖、出生入死的日子里,他经常焦虑愤懑,胃病发作,胸口疼痛,有时还吐血。同志们十分关心他的身体,叮嘱他注意休息。他说:“我的病是重的,可是国家的病更重。时间不等人,救国家重要啊。”一次,赵祚传从医院治疗回来,同志们追问他病情怎样,他把胸部摊开给大家看,平平的胸部上凸露着肋骨,上面留下十几个拔火罐的红印子。同志们看着十分难过,他却把胸脯拍得叭叭响,谈笑自若地说:“别担心,阎王爷不喜欢我这个‘老干人’。好,开始工作吧!”
赵祚传(前排左三)与大姚旅省学生励志会会员合影
随着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加剧,党组织受到重创,尤其是党的活动经费陷入困境。1928年12月,中共云南省临委给党中央报告称:“因经费困难,许多同志的手表、金水笔都卖尽了,被子、垫单甚至身上穿的衣服都脱下来去卖,但是不能维持得多少时间。有时候工作不能停止,饿一二天不能吃饭,甚至两个人只剩一条裤子,一人出去工作,一人躲在家里。……吃稀饭、吃白薯充饥,这是常有的现象。”赵祚传从不考虑工作的劳累,也不计较生活的艰辛,更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曾3次变卖家产以解决组织活动经费的困难。1928年9月,赵祚传回家乡筹集组织活动经费,返回昆明途中不幸被捕。他在牺牲前一天给父亲、妻儿留下遗书,表示“我为主义而牺牲,为民众而牺牲……我心很坦荡安然。”1929年3月29日,赵祚传在大姚县城北门外英勇就义,年仅26岁。
共产党人拥有人格力量,才能赢得民心。在奋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中,我们要永远铭记和弘扬赵祚传烈士的革命精神,始终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刘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