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省公安厅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审议通过《省公安厅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贾利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严明的纪律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必然要求,是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促进全警担当作为的必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检身正己、检视队伍,推动党员民警匡正干的导向,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热情,坚决履行好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聚焦解决一些党员民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坚持深入研学。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围绕《条例》修订背景、新增修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辅导、交流讨论,吃透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把握实践要求,认真对照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坚持以案促学。深入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深刻剖析违纪案件的主客观因素,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党员民警切实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引以为戒、醒悟知止。要坚持以训助学。做好《条例》解读和培训工作,将学习《条例》与党性教育、纪法教育相结合,纳入各级各类政治轮训和晋职晋级、专项培训必修内容,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增强党纪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抓实经常性的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民警准确把握党的“六项纪律”要求,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推动党员民警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确保取得实效。要抓好统筹兼顾,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推进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两降两升两向好”目标,持续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以维护全省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的实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力戒形式主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不随意增加“自选动作”,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严防“低级红”“高级黑”。
在家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及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