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破获了一起拐卖儿童案,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拐卖孩子的就是他的亲生父母。
据悉,姚某和郎某是一对夫妻,结婚以来,两人育有一子,2019年年底,姚某再次怀孕,因为第一胎是儿子,给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她和郎某都期待着这次能怀个女儿。
2020年6月,姚某在晋城城区某医院顺利将孩子生了下来,当得知是男孩时,夫妻二人都有了不愿意抚养的想法,通过中间人介绍,姚某夫妇便认识了一直想领养一子的常某,双方就领养孩子一事达成了共识。
孩子出生第五天,姚某出院时,常某再次征得姚某和郎某同意,通过微信转账3.7万元后,将孩子抱回家中。
2024年1月10日,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嫌拐卖线索,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侦办工作,对相关线索进行深挖研判。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确定姚某夫妇于2020年6月份在晋城市某医院生产一名男婴,但是通过走访,姚某周边人员均未见过该男婴。
随即,办案民警通过调查,确定了一名可能涉嫌买卖被拐男婴嫌疑人,同时发现该人身边确有一名男童与被拐卖男婴年龄相仿,从而查明姚某夫妇涉嫌拐卖儿童事实。
3月27日,刑侦大队抓获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姚某(女,38岁),郎某(男,41岁),均系泽州县人。
经查,姚某、郎某夫妻二人系被拐男婴的亲生父母。2020年6月,二人在医院得知第二胎为男孩时,因家庭原因不愿抚养,萌生把孩子“送养”念头,后经他人介绍,与常某商定以3.7万元价格进行交易,常某买下男婴后抚养至今。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法治日报、晋城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