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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你们来抓我呀!”民警:好的!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非法偷渡出境

  前往缅北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面对民警的劝投

  男子自信自己身处境外

  竟通过电话叫嚣民警

  “我不回来,有本事你们来抓我呀!”

  

  近日

  赣州蓉江新区公安民警

  远赴千里 连续作战

  成功将赣州蓉江新区籍滞留缅北

  涉诈人员张某抓捕并押解回赣

  

  据了解

  张某于2020年2月

  通过非法途径偷渡至缅甸

  滞留缅北已长达4年

  在境外主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期间民警及村干部曾多次规劝

  但张某以各种理由始终拒绝回国

  

  目前

  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非法滞留境外人员

  要清醒地认清形势、珍惜机会

  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416/2024041656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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