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红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把握目标要求,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六项纪律”,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要加强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抓好解读培训,系统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性开展纪律培训。要认真检视整改,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不得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引导干部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好激励担当作为。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八个走在前、作示范”的强大动力。(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