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就公安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四级联考招录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4年5月7日早7:00
三、集合地点
石家庄市新华区虹光街30号(虹光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100米路西),河北高速交警总队职工之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按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查验证件后,由工作人员带领统一乘车到体检医院。
2、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保持清淡饮食,避免饮酒或剧烈运动。前一天22:00后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考生体检费495元,携带现金,由医院收取。
4、如有病史,要如实告知体检负责人员。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体检后七天内要做好复检准备,保持手机畅通,注意饮食,勿饮酒等,如因个人原因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项目、标准进行。其中,财会职位(1003050、1003054、1003056),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标准。
联系电话:0311-669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