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省公安厅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省监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监察官卓克兴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授课。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建成参加会议。
卓克兴同志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历史沿革、新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贯彻执行措施,对党员干部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省公安厅要求,厅属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细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安排,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要逐级夯实责任,紧扣厅党委实施方案,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资料以及权威解读文章,强化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体民警坚决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要严格纪律执行,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看清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自觉做知纪的明白人、守纪的老实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条例、守党纪,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各项学习科目。要注重成果转化,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聚力攻坚厅党委重点任务统筹开展、一体推进,从党纪学习教育中汲取奋进力量,转化为推动福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催生新质公安战斗力的具体行动,用实干实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厅党委委员、厅级干部,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全体民警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