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四川公安机关始终将知识产权保护置于护航高质量发展战略全局统筹谋划,以“昆仑”“谋治”“净风”等专项行动为载体,破获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四川公安现发布6起典型案例。
一、成都“3·3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成都公安机关侦破“3·3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9名,捣毁假烟储存、中转、销售窝点54个,扣押假冒“中华”“芙蓉王”“玉溪”“云烟”等品牌卷烟313万余支,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一举打掉了一个涉及3省12市的集境外购进、境内储存、跨省运输、多地分销为一体的特大假烟犯罪网络,实现了 “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效果,探索出全链条打击跨省贩运假烟的有益经验,对打击跨地域和网络化贩、运、销假烟犯罪有指导意义。该案的成功侦破有力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分子,为维护烟草市场正常秩序、保护群众切身利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泸州“12·26”假冒注册商标案
【基本案情】2024年4月,泸州公安机关侦破“12·26”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制假、仓储窝点9处,现场查获标注“中央军委办公厅专用”字样的假冒贵州茅台 “特供”酒以及假冒国窖1573、五粮液等知名品牌白酒共244瓶,涉案金额5300余万元。
【典型意义】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名义,非法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牟取暴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人民军队形象。近期公安部部署开展“净风”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该类犯罪。该案的成功侦破有力震慑了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打着党政机关、人民军队“特供”“专供”制售假冒知名白酒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党政机关、人民军队的形象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德阳“3·16”假冒注册商标案
【基本案情】2023年6月,德阳公安机关侦破“3·16”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捣毁制假、仓储、销售窝点5处,现场查获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轴承1.6万余个,扣押“白板”轴承4000余个、制假包材1万余套、激光刻印机和喷码机等设备4台,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典型意义】制售假冒品牌轴承违法犯罪危害巨大,一旦用于大型设备、重大项目,存在一定的生产安全隐患。本案打掉了一个涉及多省市的非法制售知名品牌系列型号轴承的犯罪团伙,涉案轴承数量多、案值大,有力维护了权利人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守护了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内江“7·25”侵犯著作权案
【基本案情】2023年1月,内江公安机关侦破“7·25”侵犯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捣毁非法制作盗版软件、仓储窝点11处,现场查获侵犯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计量软件著作权加密锁501把、电脑14台、手机17部,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中,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计量软件广泛应用于重点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工程量计算和计价。犯罪嫌疑人利用黑客技术非法破解该软件加密锁,使过期软件重新进入流通环节,外观上难辨真假,计量结果具有迷惑性,可能造成建筑工程计量和计价出现差异从而诱发安全事故。本案是四川省首起侵犯软件著作权案,案件的成功侦破有效维护了著作权利人合法权益,以保护创新为手段促进核心技术研发,持续筑牢建筑业安全防线。
五、宜宾“5·06”侵犯商业秘密案
【基本案情】2023年11月,宜宾公安机关侦破“5·06”侵犯商业秘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犯罪嫌疑人在原工作单位窃取的各类设计图纸若干套。经查,202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利用在原单位工作便利,违反保密规定,将原单位的技术设计图纸拷贝到自己的移动存储设备中,利用设计图纸在新单位生产产品并向客户销售,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是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典型案例,为该类案件侦办提供了侦查思路、证据标准、技战方法等方面的经验,是四川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本案的成功侦破有利于推动治理行业违法违规无序“挖人”“窃技术”“敲客户”的潜规则,切实保护了企业的创新智力成果,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护航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达州陈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基本案情】2024年1月,达州公安机关侦破陈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打掉制售假冒花生油团伙1个,捣毁生产窝点1处、储存窝点2处、售假网店4家,扣押假冒外省知名品牌花生油2000余桶、原油30余吨、包材20000余套,生产设备1套,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典型意义】近年来,随着电商产业的高速发展,网售产品类型也越加丰富,网购平台充斥终端,为犯罪分子销售假冒侵权产品提供了便利。本案通过跨省同步收网,从根本上彻底打掉了一个集生产、储存、中转、运输、销售为一体的链条式、网络化制售假冒食用油犯罪团伙,对高效打击新形势下的跨省制售假冒商标犯罪具有借鉴指导意义,优化了营商环境,保护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