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李佳欣)为充分发挥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4月23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破产审判推进会。
邯郸中院发布了《2021—2023破产审判白皮书》,系统梳理了近三年邯郸地区破产案件审理情况,筛选公布了4件具有典型意义的破产案例。据悉,这是该市首次发布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
全市19家基层法院院长围绕办理破产案件工作开展情况与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依次进行专项汇报,其中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三家法院还专门就保交楼工作进行了专项报告。
邯郸中院对照营商环境“办理破产”评价指标及省市文件有关要求,重点分析了邯郸法院当前破产审判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了加强破产办理工作的措施与目标,就全市法院推动“执破融合”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邯郸中院围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破产审判人员要从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出发,依法保护好债权人及债务人的知情权、破产程序参与权,维护法律权威。各法院要不断探索创新,有效利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在完善市场要素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政府、企业与债权人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