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现场组织调解,现场下发《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红网时刻衡阳4月29日讯(通讯员 杨林森)“感谢法官为我们的小孩考虑这么多,虽然我们两个已离婚,但是小孩永远是我们的子女,我们今后也会更加关注他的成长,尽力弥补因家庭不完整给他带来的伤害”。4月28日,蒸湘法院呆鹰岭法庭(少年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原、被告发出该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徐某与刘某于2017年7月经亲戚介绍相识后结婚,并于次年育有一女,婚后两人因工作原因长期分居两地,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蒸湘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婚生小孩刘小某由其抚养,刘某亦同意离婚,但双方对未成年婚生小孩抚养问题分歧较大,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婚姻现状及未成年子女生活现状等情况,通过多次沟通,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调解离婚,刘小某归刘某抚养。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向原、被告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示离婚后父母双方应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尽量避免因离婚对小孩产生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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