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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店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奶嘴 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发布时间:2024-05-02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奶嘴直接接触婴儿口腔,其安全性不容忽视,然而某母婴店却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婴儿奶嘴。日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件,提醒市民注意。

  2023年4月,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海沧某母婴店未经其许可,销售印有“Pigeon”标识的“贝亲宽口径奶嘴SS”,侵犯了他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判决该母婴店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经查,贝亲株式会社是“Pigeon”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贝亲公司经贝亲株式会社授权获得前述商标的使用权。贝亲公司作为贝亲株式会社特别授权的全权代理人,代理贝亲株式会社依法采取措施,制止并消除未经许可使用、假冒、仿冒标有贝亲株式会社注册商标的商品等侵害及疑似侵害商标行为。

  在提起诉讼前,贝亲公司已委托某知产服务公司在公证处见证下,从该母婴店购买了一个“贝亲宽口径奶嘴SS”并封存、鉴定。《鉴定报告》载明该产品制作工艺粗糙,是假冒贝亲公司的产品。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母婴店未经贝亲公司许可,以经营为目的销售侵犯贝亲公司涉案商标权的被诉侵权商品,侵害了贝亲公司的涉案商标权。该母婴店未能举证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提供进货来源,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鉴于被诉侵权商品属于婴幼儿用品,与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贝亲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因母婴店涉案商标侵权行为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或侵权违法所得,海沧法院判决该母婴店停止销售侵害贝亲公司商标权的产品并赔偿贝亲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0000元。该母婴店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母婴店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一次性赔偿贝亲公司9400元。

  法官说法

  母婴产品商家要确保上级经销商能够提供营业执照、票据凭证等,对销售的商品审慎审查,并妥善留存进货凭证、物流信息等来源凭证。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查处。若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的,还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海沧区委政法委)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ufashuofa_0424/42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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