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3月21日10时,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院长薛成君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原告某影视公司诉被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宾馆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准时公开开庭审理。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贺到新区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院长薛成君切实发挥院庭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清结知识产权案件,并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坚持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不断推动民事案件审判质效提升,用实际行动践行“‘一把手’重审、抓审”原则。
本案系知识产权新型案件。开庭前,合议庭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并对案件事实、案件多重争议焦点进行深入研究,拟定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庭审中,审判长围绕原告的诉求以及案件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引导原、被告双方围绕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对本案存在的疑点、难点,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观点。整个庭审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程序规范,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此次院长带头办案,用实际行动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作用,有效助推了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稳步提升。下一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乃至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把“在真抓实干中走在前做表率”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