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凤城市人民法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放日活动,市政协、妇联、教育、司法行政、团委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和律师、社区代表参加了活动。
凤城市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卢迅介绍了凤城市法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情况。抓前端,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每年凤城市法院大量涉及家事的案件能够止于未诉,调于诉前。抓中端,做好家事案件和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凤城市法院针对家事案件的特点,专门建立了家事案件调解室,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门设置冷静期,让效率服从效果。刑事审判专注于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凤城市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设定专门审理程序,把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入庭审,把适用缓刑听证引入合议,实现寓教于审。抓末端,做好案件审理的善后工作。凤城市法院积极落实判答疑、案件回访、缓刑人员社会调查等工作。针对家事案件的后续问题积极采取司法介入方式,解决好变更抚养关系、增加抚养费、子女探视权、继承权等矛盾纠纷,形成环环相扣的治理模式。
凤城市法院立案庭庭长杨竹和刑事审判庭法官王冕分别从家事案件调解和未成年人犯罪及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两个角度具体介绍了涉妇女儿童案件和纠纷的特点以及凤城法院对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
凤城市法院是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成果丰富。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令,特别是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理念贯穿于案件办理及案后延伸工作全过程。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全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状况、社会环境及心理状态,结合案件实际制定庭审预案,确保法庭教育效果。邀请熟悉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团体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听证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凤城市法院依法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引导当事人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同时,凤城法院在办理有关案件中,会同妇联等组织及部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发生,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防患于未然。
凤城市法院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辽法护蕾”常态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做到“请进来、走出去”,开展主题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有法院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未成年人沉浸式接受法治熏陶、感受司法权威。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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