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4月24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凌海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农产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强化农产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全力保障农产品安全。
检察干警以辖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资经销处、化肥经销处、作物保护农产品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在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协同配合下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的同时,干警同步向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确保行政机关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