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安县检察院积极紧紧围绕平安靖安建设,开展“检护民生”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督促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影响河道管理和水环境的违法行为。
办案检察官了解有关情况,并进行法治宣传 该院接到群众反映:“北河有人非法采砂,造成河水混浊的问题。” 该院及时立案,调查联合县水利局等相关行政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经查陈某为出售砂石谋利,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以项目建设名义,请刘某开挖机、孙某开车装运,在该县某村北河王家洲段沿河道岸线采砂180立方米,形成深2至3米不等的砂石坑,河水混浊,影响周边群众用水安全。同时,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周边的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及时向县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查处非法采砂、影响群众用水安全等违法行为。对全县域的非法采砂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群众用水安全,保护水资源环境。 县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对损害河道管理,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并对破坏现场进行了填平、植树等生态修复。 “有了检察监督和法律服务,我们查处非法采砂违法行为更有了底气。”该县水利局有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检察官说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