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聚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走深走实,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酒泉实践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健全监督体制、完善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力争基本建成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监督联动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等五项制度机制。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年度报告、统计分析、专项检查、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绩效评估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经常性监督。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督。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行政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两轻一免”事项清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探索“监督+服务”模式,从政策、执法监管、服务等方面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下放、转移、取消的法制审核协调,做好对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积极探索“一带一路”建设执法协作、黄河流域跨区域政府协同治理、祁连山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管等跨区域执法监督一体化合作机制。
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分层级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轮训、行政执法年度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逐步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专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队伍。健全完善工作会商、台账管理、跟踪督办、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组织开展三年行动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39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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