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的纪律,是约束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一把戒尺,更饱含着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成长成才的深切关爱和深厚期许。把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变成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求我们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自觉做党的纪律的模范学习者、模范遵守者、模范执行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实践告诫我们,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极易导致思想滑坡、行动偏航。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更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日常言行的行为准则、管党治党的铁规戒尺,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学在深处,自觉做党的纪律的模范学习者。要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贯通起来,坚持逐章逐条学、带着问题学、知行合一学,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落在实处,自觉做党的纪律的模范遵守者。要发挥关键作用带动“最大多数”,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始终以严明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上的偏差,自觉对照《条例》检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改进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抓在要处,自觉做党的纪律的模范执行者。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律执行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中心环节和关键步骤。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以零容忍的态度抓纪律,坚持有错即纠、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同时,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为担当实干的干部撑腰鼓劲,为敢为敢闯的干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