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扶罗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法庭+N”多元解纷机制优势,联合县凉伞镇政府、司法所、八江口村干部,成功调处一起因农村房屋装修引起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2022年,原告江某与被告吴某签订装修协议,施工期间双方发生矛盾,江某自行退出施工场地,吴某另请工人施工。吴某在江某施工期间支付了部分劳务费给江某及工人。后江某向吴某索要未结算部分的劳务费,吴某以江某未完成施工工程、未达到合格要求拒绝支付,江某遂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鉴于双方未对工程进行结算,且矛盾较大,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全面了解案情,并将双方当事人约至工地,现场实地丈量工程方量,计算工程量及工资金额。同时,邀请镇政府、司法所、村支两委干部到现场全程参与调解。经多方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放下芥蒂,同意调解。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确认工程量及金额,被告吴某当场付清剩余工资,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新晃法院将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运用“法庭+N”联动解纷机制,坚持调解贯穿办案始终,力争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行稳致远。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9/99/13874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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