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一头连着百姓冷暖,一头连着社会稳定。近年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聚焦劳动领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依法能动履职,共办理相关案件51件,以实际行动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破解执行难题,迟到的赔偿款终于有了着落 “事故发生后,我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多亏了您的帮助,我才能拿到这些赔偿款。”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结后,耒阳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接到远在临武县的申请人张立(化名)的致谢电话。 事情还得从4年前说起。2020年7月,张立受雇于耒阳市一家废品收购公司从事工厂废旧设备拆卸工作,没承想,某日他进入配电房拆解配电屏时因突发意外被电击,致左上肢、腹部重度烧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 为维护自身权益,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张立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终审判决后,涉案3名被执行人却并没有如期交付赔偿款。眼看家中还有年近70岁的年迈父母需要扶养,现在自己又因残疾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都无法自理,无奈之下,2022年12月,张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于同日立案。 但半年过去了,执行款何时能到却迟迟没有音讯。2023年7月,张立向耒阳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收到检察监督申请书后,该院立即依法进行调查核实。 承办检察官在调取案件相关材料后发现,法院已对该案执行终本,但申请人尚未拿到相应赔偿款。为帮张立尽早拿回赔偿款,2023年9月,耒阳市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承办法官当场表示,将采纳听证意见,恢复该案件执行并加大执行力度。会后,耒阳市检察院向执行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同月,执行法院复函称,已采纳检察建议,依法对本案被执行人的财产重新全面查询、控制。 后承办检察官持续跟进案件执行情况,在获知当事人均具有和解意愿的情况下,与承办法官共同促成双方达成和解。2023年12月,张立分别与3名被执行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并收到协议内的部分赔偿款,至此,他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有效治理欠薪,30名农民工工资“落袋为安” “我们的工资到账了!谢谢检察官!”收到工资后,曹某与工友来到耒阳市检察院,满心欢喜地对承办检察官说道,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2017年3月,曹某等30名农民工在耒阳市某建设项目工程务工,但该项目完工后,他们并没有如期收到应得薪酬。 “这是我们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啊!”肖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只好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经调查发现,此项目为方某承接,便于2022年5月向其所负责的劳务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仍未果。2023年1月,耒阳市公安局向耒阳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方某。 经一番释法说理,承办检察官得知方某有支付意愿,便转告给其家属。2月初,方某家属及时筹措部分资金并发放给农民工。鉴于方某积极配合、认罪态度良好,为便于其筹集资金发放剩余薪酬,检察官对其进行取保候审。2023年6月,得知30名农民工已全部收到了方某支付的剩余薪酬,承办检察官终于放心了。 “因方某自愿认罪认罚,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且取得了农民工代表谅解,拟对其作不起诉。”同年7月,耒阳市检察院对该案组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了办案民警、农民工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公开听证解“酬”,助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 “我公司承诺:按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耒阳市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内,5名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代表郑重签下承诺书,对保障农民工工资作出承诺。 2023年5月,耒阳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及时更换某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或及时续保、未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情况,遂立即展开调查。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竟不止一家公司。为促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得到落实,同年6月7日,耒阳市检察院就耒阳市域内的建设项目在建工程用工主体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重点围绕在建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焦点问题进行讨论。 “工资保证金是否按规定缴纳关系到农民工能否足额领到‘辛苦钱’,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及时更换新的工资保证金保函或延长保函有效期,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会上,听证员达成一致意见。 “我们在后续工作中会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建立协作机制,按时提醒相关建设公司更换保函,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地生效,持续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相关行政部门表示。 会后,与会的5名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代表签署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践行人民至上、做实检察为民永无止境。耒阳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为民服务举措,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民生就业领域司法保障的重要作用,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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