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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和为贵” 悉心调解“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4-05-08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龙南法院坚持“和为贵、促双赢”的调解理念,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找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下高效化解纠纷,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原告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告于2021年1月1日起给案涉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为某酒店经营者,在案涉小区购置了多间房产共计约3000平方米用于酒店经营。因物业服务内容、收取标准、消防设施维护费用分摊等问题双方产生争议,被告未交纳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庭审后,法院组织双方到被告经营的酒店进行勘察。发现因被告经营的酒店相对独立,除消防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与小区其他业主共用外,楼梯、电梯、供电等均系酒店单独使用并自行维护。被告在经营过程中对门前公共坪破损、绿化等进行了修缮维护,并对涉及小区公共的消防设施进行了维护保养,由此产生了大额的维护费用。

  为减少诉累并一次性解决双方纠纷,经承办法官释明后,双方同意就涉及酒店经营范围内全部房产的物业管理费在本案中一并处理。现场勘察后,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释明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物业公司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应与其提供的服务和水平相匹配,同时告知酒店虽然酒店经营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也不能否认酒店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经反复多次做双方工作,最终原告同意适当减免物业费并分摊部分消防设施维护费用,被告亦同意缴纳合理的费用。至晚上七时许,历时四五个小时,最终原、被告顺利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维系了两家企业的关系,实现“双赢”的良好局面。

  龙南法院立足审执职能,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在案件办理中秉承“调解优先”的原则,强化司法能动性,探索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助力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506/2024050656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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