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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坚持“三强化三清单一体系” 为村级巡察工作赋能增效

发布时间:2024-06-16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年来,洛阳市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村(社区)工作部署要求,科学组织、精准谋划和统筹推动,着力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一线。截至2024年5月,已巡察2769个村级党组织,覆盖率86.1%,反馈问题28902个,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978个,党政纪处分439人次,挽回集体经济损失5.92亿元,为乡村振兴和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见效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突出“三个强化”,扛牢政治责任,确保巡察工作不走样。洛阳市对村巡察坚持高点站位、系统谋划,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积极探索巡察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一是市委强化牵头抓总,高位推动。市委高度重视对村巡察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江凌4次作出批示,1次亲自点题部署对村巡察,创新指导提出在全市开展“三清两建”专项行动(清资产、清村霸、清矛盾,建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强群众自治组织),并作为对村巡察的重要内容,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二是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加压推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要求,6次统筹安排部署,3次组织座谈交流,有力有序推进全覆盖。结合基层治理目标,明确“五个一定要”工作要求,即一定要“切合基层实际、聚焦突出问题、科学规范稳妥、做好‘后半篇文章’、注重队伍建设”,确保对村巡察方向不偏、力度不减。2023年5至7月,领导小组派出7个指导督导组,对全市15个县区开展“沉浸式”现场指导督导,并将县区落实“分类施巡、巡改一体”要求作为专题调研内容,通过培训辅导、现场跟进、调研座谈、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县区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查堵点、补短板、破难题。三是巡察办强化组织实施,抓实抓细。市委巡察办做实统筹指导,强化指导督导,建立市委巡察机构班子成员联系县区机制,通过与县区党委书记“面谈”,县区巡察领导小组“座谈”,乡镇党委书记“访谈”等方式,持续压实县区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乡镇党委具体落实责任、村级党组织整改具体责任等“四级”责任。2021年以来,市委巡察办选派7名参加巡察工作5年以上的一线正科级干部作为观察员,每人联系两个县区,常态化指导县区巡察工作,已累计列席县区巡察工作有关会议50余次,“面对面”授课600余人次。

  二、绘制“三个清单”,明确方法步骤,确保巡察监督高质量。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深化,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提升对村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制定推进计划清单,照单“问诊”。2022年8月,领导小组印发《十二届市委村(社区)巡察工作推进方案》《“三清两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分阶段有计划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即2023年对推进“三清两建”工作质量不高和软弱涣散的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2024年完成全市3217个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2025至2026年党委换届前对矛盾多发、项目集中、情况复杂的开展“回头看”。二是梳理监督重点清单,对单“抓药”。制定《巡察村(社区)党组织问题清单》,明确对村巡察的18个重点关注方向,将乡村振兴战略和惠农利民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方向,县区“按图索骥”,巡察质量显著提高。伊川县围绕巡察重点监督清单内容,推行“双访”工作法,即坚持“明访”走实群众路线,精准确定离任老干部、脱贫户、信访户等“七必访”对象,上山头、下地头、坐炕头,与党员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听意见;坚持“暗访”查证据看成效,不打招呼、直奔农家,与反映问题的党员群众面对面了解实情、印证问题、掌握立行立改效果,推动立行立改解决民生事项341件,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三是印发操作指引清单,配单“治病”。2022年3月即出台《洛阳市对村巡察操作指引》,从巡察准备、巡察进驻、巡中反馈、巡察报告、巡后反馈、巡察整改及督查6个环节对巡察工作流程进行“再优化”,供各县区借鉴参考使用,推动了“巡改一体”扎实高效开展。

  三、构建“一套体系”,压实整改链条,确保成果运用见实效。在全面挖掘县区对村巡察整改做法的基础上,指导各县区以市委“三抓三促”一套整改体系为蓝本,结合实际比照复制,加快形成权责清晰、标准明确的整改工作闭环。一是拧紧整改责任链条,凝聚工作合力。紧盯责任落实,市委巡察办出台《对村巡察共性问题整改办法》,明确了市直职能部门、县、乡、村各级对共性问题的整改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必依。依托市委整改办法,嵩县印发《嵩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村干部管理办法》,压紧压实了村级党组织的整改具体责任,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孟津区出台《对村巡察“巡改一体”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能改尽改、应改尽改”要求,构建起“巡、改、治”一体高效推进责任体系,第三轮对村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386个,挽回经济损失106.14万元,有效提升了巡察监督的震慑力。二是拓宽整改方法路径,抓好持续落实。以案为鉴促整改,收集全市各级党委换届以来发现并查办的183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编印《洛阳市村组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指导各县区全面开展以案促改,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督导检查持续改,建立疑难问题整改督查制度,对一些短时间难以解决的事项,由县区“两办”督查室直接督查促整改;对一些容易反弹的顽瘴痼疾,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各县区共督促整改事项130件。督促做好未巡先改,2023年7月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未巡先改工作,推动归纳梳理上届党委换届以来发现的9个方面18类的共性问题,要求全市各县区对照自查,共认领问题1836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790个,完善规章制度538项,收缴违规资金65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717万元。三是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提升。对于“问题表象在村、政策落实在乡、原因责任在县、根源症结在市”的系统性问题,逐项厘清责任,分级推动整改。新一届市委以来,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环保局、民政局等单位针对巡察反馈的行业性和系统性问题,牵头开展行业系统领域专项整治20余项,有效解决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安全饮水工程管护不力、部分村居环境差、村务公开执行不到位等一批“老大难”问题。坚持深化对巡察村(社区)发现数据的统计分析应用,连续5年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印发通报、纠偏正向,对村巡察发现问题数、移交问题线索数、立行立改数等项指标稳步提升。(洛阳市委巡察办巡察指导科)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bee517051b2949aaa7ed125e2fbe32b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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