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三十条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的处分规定......”近日,明光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新修订的《条例》,紧密结合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为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专题辅导课。
新修订的《条例》施行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理论学习、解读培训、警示教育等工作为抓手,更好地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不断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该市纪委监委依托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党小组会议等载体,综合运用领学、自学、研讨等形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此外,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配合市委组织部门抓好《条例》解读培训,邀请上级纪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市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作专题辅导。印发《明光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单位建立全周期、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面向各单位“送课上门”,同时会同市委党校将《条例》纳入教学计划,为40余家单位精准定制纪法教育“菜单”,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一手抓学习,一手抓警示教育。该市纪委监委以增强警示教育代入感、精准度为目标,加强对案件特点、涉及领域等情况分析,分类分批次组织旁听庭审。针对不同单位层级、需求,分类梳理现有警示教育片,推动精准借阅,靶向教育。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依托明光纪检监察网、“清风明光”抖音短视频平台,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及视频合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推送权威解读、视频、图解。线下用好廉政教育馆,进一步更新案例、数据、图片、视频,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接受警示教育。截至目前,该市已组织4批次54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提供光盘借阅服务110余次,发布、转载党纪学习教育相关案件通报、图片、视频18条,接待全市32家单位1150余人次到廉政教育馆参观学习。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丰富党纪学习教育内容、形式与载体,推动纪律教育实现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