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郑伟)日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雄安新区联合举办“落实京津冀环资审判协作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活动,并签署《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旨在为服务保障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机制。
据介绍,此次京津冀三家法院共同签署的《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从联学共建、资源共享、审执质效、多元共治、联合调研、专业化队伍建设以及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建立健全了更加紧密高效的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据了解,雄安新区中院自成立以来,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成立全省首家跨市域、全流域实行“三合一”集中管辖的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庭,深化外部司法协同联动,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积极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不断打造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雄安样本”。此次《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的签署,既是促进三家法院深度交流合作、互学互鉴的有益探索,也是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动司法实践。
活动中,京津冀三家法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三家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互学互鉴,为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司法服务,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