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张佳慧)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组建以“四大检察”部门业务骨干为班底的建模研发小组,通过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建立和应用,进一步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法律监督模型,推进检察监督工作高质效发展。
该院组建数字检察研发小组,构建“行刑双向衔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着力解决监督“不刑不罚、应罚未罚、以罚代刑”等问题。工作中,在充分利用检察业务数据的基础上,打破与公安机关、法院及辖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数据壁垒,广泛进行大数据的筛选、比对、碰撞,从中提取异常点和线索点。通过该模型的数据碰撞筛查,可以发现正向、反向衔接后的案件线索,即:行政机关应当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以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司法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移送不起诉决定、免于刑事处罚、无罪判决案件中行政处罚线索而未移送的,以防止出现“不刑不罚”;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不作为的线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整改。截至目前,该院通过采集到的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数据945件,与移送该院案件数据570件进行比对,筛选出375条线索数据,从中逐一分析得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即立案监督线索24条。
该院在推行行刑双向衔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同时,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不仅帮助检察机关准确挖掘个案和类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原因,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对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加以改进,还实现从被动式接收线索到主动式发现线索,进一步扩大监督广度和深度,提高监督质效。今年以来,该院利用该模型向公安机关制发行政处罚检察意见45件,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40件数据相碰撞,发现公安机关应当作出而未作出行政处罚线索3条。经过行政检察部门积极督促,现均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