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办案、统一把关、“打伞清财”……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这些工作成了湖南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的关键词。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到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从基层检察院审查到省检察院统一把关,从前期介入到后期治理,湖南省检察机关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力度、准度、深度上持续发力,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扫黑除恶综合考评中,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让三湘百姓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力度”,一体化办案攻坚克难 时间回溯至2021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后,为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中央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号令即出,动若风发。湖南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领导包案、联点包片、分级把关等15项常态化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扫黑办统筹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湖南省检察机关落地落细落实。”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介绍。 湖南衡阳石峰特大涉黑专案堪称现实版“扫黑风暴”。该案是全国扫黑办、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自1993年起,石峰逐步吸纳吴某宝等人为其犯罪集团成员,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扩大影响,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制造弹药,非法买卖枪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23起,致数人死伤,并对衡阳市区的型煤加工、猪肉供应和消毒碗筷市场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涉案犯罪组织隐藏蛰伏深、作案范围广、涉及命案多。鉴于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我们强化业务指导,实行一体化办案。”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告诉记者,该院主要领导多次到一线驻点指导,带领指导组全面阅卷,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出庭预案等方面全方位提出指导意见。 衡阳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专案组全封闭办案4个多月,逐案逐人夯实证据链条,依法指控相关犯罪。最终,石峰等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其余5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等。 据了解,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湖南省三级检察院共有294名院领导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直接承办涉黑恶案件,占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22.8%;该省检察机关全面实行“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工作模式,共组建183个专业化办案团队;省检察院扫黑办挂图作战,对全省14个市州办案工作进行全程指挥、适时跟踪、有力督导。 聚焦“准度”,严格落实统一把关制度 在办理一起非法拘禁轻微刑事案件中,涟源市检察院通过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持续跟进监督,引导侦查取证,深挖出一个组织性侵未成年少女的涉恶案件。 该案中,李某民多次强行与陈某等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并拍摄其裸照,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持续控制这些女孩。同时,以李某民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还强迫这些女孩从事卖淫、陪侍工作等,并从中获利。这一过程中,该犯罪集团还多次进行寻衅滋事。 对于这起涉恶案件,公安机关起初仅查明2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在湖南省检察院的统一把关、有力指导下,涟源市检察院立案监督9人,追加强奸罪、组织卖淫罪等5个罪名。 “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湖南省检察机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持对涉黑恶犯罪不拔高、不降格。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湖南省检察机关聚焦证据把关,对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实现依法介入全覆盖。娄底市检察院在办理谢某祥、刘某红等人抢劫案过程中,通过深挖彻查,从最初的5人1罪2起犯罪事实,挖出10人6罪10起犯罪事实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与此同时,湖南省检察机关巩固深化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 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有无“保护伞”线索?追捕追诉是否到位?对于立案、侦查活动及审判监督事项,有无需要纠正的内容?针对这些问题,湖南省检察机关在指导、把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强调“准确”二字,坚决做到不枉不纵。 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湖南省、市两级检察院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共对489件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指导。其中,省检察院事前把关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86件,改变下级检察院定性35件。 此外,湖南省检察机关还加大对涉黑恶案件中“另案处理”“在逃”“情节显著轻微”“事实不清”等同案犯的审查力度,共纠正漏捕9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12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410人。 聚焦“深度”,严审细查每一件涉黑恶案件 “扫黑除恶要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湖南省检察机关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清财”同步推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2020年12月29日,衡阳一煤矿发生一起5人死亡、8人失联的重大透水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湖南开元煤业有限公司下属楠木山煤矿、四家冲煤矿有非法采矿等系列犯罪的重大嫌疑,地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涉案的多起违法犯罪事实存在压案不查、违规处理等违纪违法线索。 随后,全国扫黑办、最高检对该案挂牌督办,湖南省检察机关迅速成立案件审查起诉和相关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查办两个专班,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92条,并梳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120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该案主犯肖某武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湖南省检察机关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共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77人,直接立案侦查涉“保护伞”司法工作人员36人。 “‘深挖彻查’还意味着要深挖涉案违法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我们坚持严惩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湖南省检察院扫黑办负责人介绍,该省检察机关共对147件涉黑恶案件财产提出处置意见,涉案金额16.55亿余元。 扫黑除恶既要雷霆万钧,也要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以桂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罗某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为例,罗某利用多年从事工程建设的有利条件,纠集组织他人多次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院针对棚户区改造领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依法向桂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行业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我们坚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积极参与行业治理紧密结合,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三年来共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00余份。”印仕柏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0/57/139955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