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黄冬英)“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我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所作的努力。” 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团县委开展以“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观摩、听课、座谈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江华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致力打造幸福瑶都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在江华大地绘制一幅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画卷。 能动履职,无“碍”出行 “县城内的公园、广场虽建有部分无障碍设施,但还是不够规范、便捷,还请有关部门作出必要的调整,方便广大残疾朋友出行,让更多残疾人士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江华县城内的涔天河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未依法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设施标志等问题线索后,江华检察院立即实地走访了辖区内涔天河湿地公园(滨江公园段)、金牛湖公园、江华火车站站前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全面了解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是造福全社会成员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形成合力,多措并举地抓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造福于特殊群体,不断提升他们幸福感和获得感,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在江华首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开听证会上,江华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阳表示。 江华检察院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行动,综合运用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与残联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加强无障碍环境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行维护等监管管理;及时对职能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进,注重精准建议,促使其主动履职整改,用心用情用力为残疾人、老年人架起“无碍桥梁”。 支持起诉,巧解忧“酬” “我们没什么文化,不知道怎么写诉状、怎么找证据,也没有钱找律师打官司。”不久前,在江华检察院12309接待室,进城务工的唐某某等人向检察官说起了烦心事。 2023年,进城务工的唐某某等8人在某水利建设工程务工。完工后,包工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劳务工资3.4万余元,唐某某等8人多次追讨工资未果。 江华检察院结合唐某某等8人诉讼能力较弱的实际情况,对其反映的欠薪问题,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支持起诉,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目前,该案已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 江华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民事支持起诉作为落实“检护民生”的重要项目,今年以来,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1件,助力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62万余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烦薪事”。 此外,江华检察院还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灵活运用“支持起诉+诉前调解”新模式,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支持起诉前共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11件,涉及金额12万余元。 司法救助,“未”你护航 “最近学习怎么样?生活还有什么困难?”近日,江华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回访工作,电话回访慰问被救助人沈某某,了解其生活情况。 沈某某是未成年中学生,被侵害后,身心遭受巨大打击,且通过诉讼途径未得到赔偿;家中还有一个上中学的弟弟,家庭收入不稳定,靠父母打零工维持生活,且还有十五万元贷款尚未还清,生活非常困难。 江华检察院收到沈某某的司法救助申请后,迅速查阅案件材料,深入实地调查核实。今年1月,该院召开会议,对沈某某司法救助案进行集体讨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综合考虑其家庭情况,一致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重点予以其救助。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共同为其成功申报司法救助2万元。 “司法救助工作不是‘一救了之’,还要深入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情况,并通过能动履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救助工作,帮助其渡过难关。”承办检察官说。 在给予沈某某司法救助的基础上,江华检察院还积极联系关工委、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为其提供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一对一免费心理疏导及矫治,帮助其打开心结、重拾希望。 江华检察院结合永州市检察院“‘未’爱护航”工程,持续加大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拓宽司法救助工作思路,积极构建“1+N”司法救助多元机制,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质效,延伸救助实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为8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6万元,结合乡村振兴、法治进校园、“六一”儿童节等活动,帮扶慰问家境困难学生12人次,帮助其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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