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是株洲市商贸中心区,芦淞服装市场群现有专业市场38个,近10万从业人员,年成交额超500亿元,是中南地区最大服装市场群和区域性、系统性、现代化物流中心。因经济活跃,区域集中,市场群由此也极易产生系列矛盾纠纷。株洲市温州商会(以下简称“温州商会”)是芦淞区一家规模较大、影响较深的异地商会,现有会员单位323家,理事会班子成员72人。2011年7月,在芦淞区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了株洲市温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温州商会调委会”),在市场企业建立了18个调解分会,聘请38名调解员;成立至今,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28起,调解成功1056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温州商会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时任温州商会调委会主任陈学松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称号;2023年,温州商会调委会主任林文爱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1月22日,林文爱在全市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 注重规范 强化商会调解基础建设 “只有建好了规范化的人民调解机构,调解委员会才能规范化运作。为此,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积极协助下,温州商会调委会做到了‘四有’:首先有稳定的队伍。按照‘三高’的原则,即:高学历、高威望、高素质。同时选配调解员注重‘条块结合’,即:以分会为条,选配业内调解员;以市场为块,选配本市场的管理人员任调解员,以确保调解效果。其次有标准的场所。商会从有限的办公场所划出场地作为专门的调解室。同时,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时,统一佩戴人民调解员徽章。最重要的是有健全的制度。商会调委会在芦淞区司法行政部门协助下制定并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并将所有制度公示上墙。当然,还要有充足的保障。商会每年从会费中拨付3万元作为调委会工作经费,并视情况酌增,以确保调委会工作正常运行。”陈学松说。 多方参与 提升商会调解能力 深化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常态沟通,导入司法力量,加强商会调解机制共建、协同共享,推动调解资源下沉,充分激发商会调解的活力。 “法院在温州商会成立了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工作点,两名员额法官为温州商会开展业务培训、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服务,推动商会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赋予调解结果强制执行力,有效提高商会调解公信力、权威性和成功率。”林文爱介绍说。 说话间,林文爱带着记者来到了直播间,芦淞人民法院法官正在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记者看了下竟然有1000多人在线,互动也比较积极。 课后,法官告诉记者,“做好调解工作,调解员素质是关键。芦淞区人民法院每年都为商会至少举办2期技能培训班,特别是对商事活动中易出现的合同、商铺转让、消费服务等纠纷的调处,予以了重点分类施教,为提高调解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温州商会负责人介绍,“商会联合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商联等相关部门,根据商业经济特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清单,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快速、便捷、高效的解决争议铺平道路。近年来,共组织主题宣传5场,累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3000余份、法治纪念品400余份。” 发挥优势 培育商会调解工作品牌 商会作为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拥有丰富的资源和力量,在调解工作中特别注重发挥商会的特点和优势,培育调解工作品牌。 “我们主打一个乡土牌。同为一个商会会员,大家来自同一个家乡,感情基础深,令人信赖,值得依靠。特别是在异地,其乡音、乡情更具有亲和力。”说起调解员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亲和力和当事人的信任度,恰当的运用调解技能,快速促使争议双方平和地处理纠纷,陈学松滔滔不绝。 “去年,温州商人林先生因车在4S店保养时起火,与店主产生纠纷,店主是台州人,商会调委会及时介入,第一时间组织温州商会和台州商会相关负责人协商。在两家兄弟商会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商会调委会的调解,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林文爱说,“我们还强调打商会牌。商会调委会的调解员不仅是本商会的会员,更与其他商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能够在矛盾纠纷发生时与其他商会深入沟通联系,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商会调委会的调解员在行业里的威信高,又了解行业惯例,懂行业标准,说话针对性强,知道矛盾是怎样产生的,能够结合具体经营特点准确把握争议双方根本利益所在,找准最符合双方利益要求的方案作为解决矛盾的切入点,聚同化异,从众多解决方案中优选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实现化解纠纷成本最小化、效果最优化。”温州商会负责人深有感触说。 让“商会+司法”聚力解纷止争 “商会+司法”解纷止争工作法,将司法力量注入商会调解工作。在商会调解亲近性的基础上增加了专业性和公信力,使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成本和个人成本最小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商会+司法”解纷止争工作法充分发挥了商会“聚资源、交朋友”的作用。商会具有熟悉企业、情感亲近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了矛盾纠纷化解快车道,提高了会员企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了商会工作黏性,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商会+司法”解纷止争工作法打造了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商会调解成为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同气连枝,守望相助,无论企业规模体量、所在行业,持有互谅互助之心态,终能化干戈为玉帛。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0/58/14000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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