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邓某某拖欠我们一家人的工钱,都快十年了!” “法官,我要起诉邓某某!” “法官,邓某某欠我的钱还要得回来吗?” 凤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陆陆续续收到4份关于邓某某的起诉状,涉及7名民工的血汗钱35.28万元。 为高效化解该起系列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联系了廖家桥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同开展调解工作。 在廖家桥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室内,法院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围桌同坐,“面对面”了解各位当事人的意见。邓某某承认拖欠工钱的事实,但是不断“倒苦水”,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不是不想给钱,是因为没结到工程款。民工们则表示已经听腻了邓某某的这一套说辞,不会再相信。“你难,我们比你更难!”“今天法院和司法所一起为我们做调解,你一定要给我们一个确切的说法!” 眼看着就要吵起来了,承办法官赶紧劝道:“这几年,确实都不容易。大家先喝口水,休息会儿,听我们说一说。”承办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相互配合,把事情厘清了,道理讲明了,针对每起纠纷的具体情况,每个民工的不同诉求,制定了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两小时后,该起系列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均签署了调解协议,凤凰法院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邓某某将在2025年4月15日前分批次将所有欠款付清,如未履行相关义务,相关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系列矛盾纠纷的化解是凤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凤凰法院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优势作用,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传递更多的司法力度和温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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