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财”还是生“灾”
——水果店老板骗取外卖平台红包补贴被判刑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高锦娜
“新客首单享受满减优惠”“推荐新用户随机领取奖励金”……如今,各大外卖平台上的营销推广活动多,给商家和用户带来了便利,但也有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外卖平台,利用平台优惠活动“薅羊毛”刷单牟利,骗取外卖平台发放的红包补贴。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一起针对外卖平台的合同诈骗案,利用平台漏洞骗取补贴非法获利的水果店老板终获刑。
平台推出补贴活动
老板发现“生财之道”
方某在厦门市集美区经营着一家水果店。2021年,某外卖平台推出商品补贴活动,方某申请参与后,只要有顾客购买指定水果,便可获得平台的红包补贴。
一次,方某无意间发现该平台的店铺红包可任意设置这一漏洞。此后,有顾客到店里购买水果时,方某都会诱导他们先到外卖平台下单指定水果,完成付款后,方某并未按顾客下单给予水果,而是由顾客在店内任意挑选自己想买的水果,并给予该顾客一定折扣。
而外卖平台上的订单,方某则通过选择自配送方式,虚假发货完成订单,后续便可骗得平台活动补贴款。平台系统发现这些异常的订单,曾2次自动对该店铺作出警告、冻结平台提现账户、追缴补贴款等处理。但方某被处罚后,并未引以为戒,仍继续实施诈骗。
2022年3月,平台工作人员在日常网络安全巡查中,发现该店铺存在刷单诈骗的情形,遂报警。
设置高额红包补贴
非法获利35万余元
方某虚构交易,骗取外卖平台的活动补贴,其行为是普通诈骗,还是合同诈骗?为准确认定方某的犯罪金额以及行为性质,集美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调取平台活动方案、活动规则、活动合同,询问被害单位授权人,查明其所提供的《订单明细表》中各项数据内涵等。
经查实,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方某与外卖平台订立合同,其在履行该活动合同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引导客户在其经营的6家店铺,虚假购买指定活动商品,后利用外卖平台可以任意设置店铺红包金额的漏洞,通过设置高额店铺红包降低客户的实付金额,骗取合同所涉及的活动补贴,涉案金额高达35万余元。
方某的行为破坏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构成合同诈骗罪。今年2月1日,该案经由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方某犯合同诈骗罪,鉴于方某已退赔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坦白、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4万元。
检察官提醒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外卖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也为商家减少成本、增加客源。然而一些商家却利用平台漏洞,违规违法“薅羊毛”,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运行,滋生诸多社会风险。
“薅羊毛”要有法有度,虚假交易的“发财捷径”已经触及法律红线,可能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最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