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垦区春耕生产启动以来,黑龙江省农垦中人民级法院锚定保障“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首要任务,紧扣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护航国家粮食安全的主攻方向,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农垦法院职能作用,开展“四季”护农专项行动中的第一个子行动“法治护航春耕备耕专项行动”,为垦区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保农时
优化服务流程提效率
畅通涉农案件“绿色服务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绿色服务窗口”,对涉农案件标注办理,开展“四优先”司法服务,即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多措并举实现让群众少跑一趟腿、少花一分钱、少误一次工。专项活动期间,“绿色服务窗口”共受理涉农案件500余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诉求。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农垦法院结合辖区特点,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与各农(牧)场有关部门共同打造司法服务站点,深入田间地头、种植户家中,开启田间法庭、车上法庭、假日法庭、傍晚法庭等审理方式,不误春耕,就地办案。专项活动期间,共巡回审理案件133件。
设立咨询辅导评估岗。咨询辅导评估岗汇聚了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法院干警、特邀调解员、退休老法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涵盖土地承包、农业生产、农产品交易等领域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同时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指南,指导当事人选择最优方式解决纠纷。
聚焦稳要素
深化服务成效护民生
依法保护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类案件等民事纠纷,推进环资审判“三合一”实质运行,依法守护耕地这个农业的“命根子”。
服务种业振兴。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犯罪,通过司法裁判支持种业技术创新、科技攻关、新品种选育和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涉种业纠纷快速化解机制,保护种子这一农业“芯片”。
保障生产安全。依法惩治制售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保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严惩破坏农业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农田水利、农机装备、仓储设施的司法保护,保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稳运行。
聚焦治源头
强化诉源治理解纠纷
推进多元解纷。强化“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体系运行,在各农牧场有限公司、管理区、作业站全面推广“龙法和”云法庭微信小程序应用普及,拓展解纷平台链接服务面,让司法服务不误农时、触手可及。
提升化解实效。建立健全涉农纠纷快速化解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平台,提高诉前调解案件流转效率。专项活动期间,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468件,调解成功2526件,诉前调解后自动履行1018件。
凝聚解纷合力。邀请各社区、农场的基层工作者、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平台。目前,已有超过100家基层治理单位,共计188名调解员入驻,打通化解纠纷快车道,确保农户不因诉讼活动耽误春耕生产。
聚焦护权益
深入普法宣传润民心
成立“护春耕”普法宣传队。普法宣传队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涉农企业,宣传土地承包、农资辨识、侵权保护等与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解答群众提出的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专项活动期间,共开展涉农普法宣传活动92次,发放宣传材料6441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543个。
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垦区春耕时节农业生产规律及特点,开展“司法服务大集”“法官说法日”“送法进田间”等普法活动,用“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宣讲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百姓身边。
加力打造线上普法宣传新阵地。综合运用“一网双微”及公众开放日活动、新闻发布会等全媒体传播方式,坚持“线下普法”与“线上宣传”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开辟“司法护春耕”“农垦法院二十四节气”“枫桥式人民法庭”等专栏,发布典型案例、制作普法漫画、拍摄普法短剧等,切实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春耕生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